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北市男子趁女同學在沙發上熟睡時撫摸胸部及臀部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台北市大安區1名男子阿豪(化名),與餐飲學校女同學小萱(化名)一同租屋,他卻趁著另名室友外出時,悄悄來到小萱身旁,將手伸入對方衣服內撫摸,小萱驚醒後將他推開,事後提告妨害性自主;阿豪辯稱,當天他騎車載小萱去看夜景,女方不但以雙手環抱他,還將胸部緊貼在自己背上,他以為2人互有好感,才有進一步的動作,法官並不採信其說法,仍判他應賠償23萬餘元。
小萱主張,她和阿豪均就讀於台北市某餐飲學校,並與另名同學在通化街租屋同住;2022年6月4日凌晨時分,由於當日天氣很熱,她的房間冷氣故障,遂在客廳沙發睡覺,阿豪卻趁她熟睡而不知抗拒之際,將手伸進她的衣褲內搓揉胸部及臀部得逞。
阿豪辯稱,當天他騎車載小萱到北投看夜景,對方坐在機車後座時,不但以雙手環抱他,還將胸部緊貼在自己後背,加上小萱兩度答應與他看夜景,自己認為女方似乎對他有好感,由於於雙方互動十分曖昧,他才會試探小萱是否有意進一步發展。
但法官不採信阿豪說詞,審酌小萱受侵害時年紀尚輕,心智未臻成熟,阿豪所為足以影響小萱人格發展,容易對人產生不信任感,所受創傷顯然深遠,考量阿豪家庭、生活、經濟、學業及工作狀況等情狀,判他及其監護人應賠償23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