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昀軒/台北報導
▲一名許姓女子從KTV搭乘Uber途中和邱姓司機爆發衝突。(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一名擔任Uber司機的37歲邱姓男子,3月20日凌晨4時50分許,駕駛自用小客車到西門町一處KTV搭載一名許姓女子,怎料,兩人卻在車內發生口角衝突,行經台北市大同區忠孝西路東往西方向與塔城街口前時,邱男竟直接徒手將許女拉下車,導致許女跌坐在地受傷,事後直接將車開走。經許女向警方報案後,邱男被依傷害等罪起訴。士林地院審結,邱男犯傷害罪,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
▲▼邱男多次將許女硬扯下車,最後直接將車開走把許女丟包在地。(圖/翻攝畫面)
這起事件發生在3月20日凌晨4時50分許,這名邱姓男子當時開著自用小客車到西門町某KTV載已喝醉的許女,過程中疑似許女不斷對邱男吼叫,導致邱男心生不滿爆發口角,在台北市大同區忠孝西路東往西方向與塔城街口前直接將許女拉下車,許女摔倒在左後車門旁的地面上,受有下背痛、下背及骨盆挫傷與左側膝部挫傷等,邱男事後將車開走丟包許女,留下許女一人在原地。
士林地院認為,邱男不思克制情緒及理性處事,僅因細故糾紛對許女施暴,造成告訴人受傷,所為非是,應予非難。考量邱男坦承犯行,態度尚可,雖有意和許女和解,但因兩人的和解金額差距過大,未達成調解。另本件起因為許女酒後對邱男吼叫所引起的行車糾紛,士林地院審結,依傷害罪判處邱男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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