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宇鈞/台北報導
▲蔣萬安說,一般如果依照函釋,在施工中的建築物遭法院查封扣押,「那是不給施工勘驗」,如果建商繼續施工,市府就不給使用執照。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認為鼎越開發公司就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人涉及違法圖利而獲容積獎勵20%的不法利益新台幣111億餘元,向法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已獲法院裁定准予扣押。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今(5)日受訪時說,都發局周一將發函給法院確認是否要停工,市府會依照法院的意見來進行辦理。
蔣萬安表示,昨天台北地檢署已經向台北地方法院申請對京華城的扣押獲准的新聞,市府去檢視了內政部67、66年的函釋,一般如果依照函釋,在施工中的建築物遭法院查封扣押,「那是不給施工勘驗」,如果建商繼續施工,市府就不給使用執照。
蔣萬安提到,依照往例,都發局如果收到相關法院扣押的公文會發函給法院,並跟法院確認是否要停工,「周一的時候都發局就會發函,那我們也會依照法律意見來辦理」。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