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瑄、顧元松/台北報導
憲法法庭針對死刑釋憲做出「有條件合憲」判決,被各界抨擊是「實質廢死」,民眾憂心殺人犯重返社會。對此法務部將研擬提高假釋門檻,朝「特殊無期徒刑」或「更長期有期徒刑」來修法,如果殺人犯被判處10年以上或無期徒刑,不得申請假釋,等同遭到終身監禁。
用鐵鎚重擊女教師頭部導致出血身亡,嫌犯劉志明重大惡行引發社會譁然,但令人錯愕的,他五度被判處死刑竟逆轉為無期徒刑定讞,成為死刑釋憲後,首度逃死的案例。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他就是根據大法官憲法判決,宣佈他免死的啊。」
國民黨立委謝龍介:「這37個,看要打死幾個,我跟你說,刑事訴訟法趕快送進來,主席我跟你說,這如果沒送進來,一個都打不死,沒一個人可以執行。」
死刑釋憲是否等同「實質廢死」,立委輪番上陣砲轟,更點出撤銷死刑民眾最憂心的點。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如果撤銷死刑的判決,非常非常可能37個(死囚)就放出來了。」
針對質疑聲浪,法務部將研擬提高假釋門檻,朝「特殊無期徒刑」或「更長期有期徒刑」兩大方向來修法。如果因殺人被判處10年以上或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等同遭到終身監禁。
律師劉韋廷:「目前如果被判處無期徒刑,依照我們現行法的規定,只要關滿25年就可以申請假釋,等同於這個無期徒刑只是一個假無期徒刑,所以法務部如果研擬,將這些假釋的門檻提高,甚至提高到沒有辦法假釋,那就當然是有可能使得這個被告,雖然沒有被判處死刑,但仍然隔絕於社會。」
另外有立委主張,服刑滿40年才能申請假釋的規定,使犯罪者與社會隔離的時間拉長。而法務部表示,將會在近期盡快提出修正法案修補破網,就盼平息大眾不滿聲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