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王男在逢甲公園廁所門口隨機挑選落單夜歸女子性侵。(翻攝自Google Map)
台中市1名王姓男子,先前深夜在逢甲商圈閒晃,隨機挑選落單女子下手,還帶手銬預謀犯案,當晚他尾隨1名女子進入公廁,並拿出手銬想銬住對方,卻被女子搶走丟棄,但王男依舊性侵得逞,法官痛斥,王男隨機犯案,嚴重危害社會治安,遂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2023年5月28日凌晨1時許,王男在逢甲公園廁所前徘徊,假裝專心滑手機,實則物色落單夜歸女子,他瞥見1名年輕女子進入女廁,立刻戴上安全帽後尾隨進入,趁對方未上鎖前衝入廁間。
王男一把抓住女子手腕,打算用手銬控制對方行動,女子嚇得不斷掙扎,從王男手中搶下手銬,然後丟至隔壁廁間,但王男仍強行硬上女子得逞;警方獲報後展開追查,循線逮捕王男送辦;事後王男未按時到庭應訊,遭到通緝再度落網,法官裁定收押至今。
法官認為,王男為了滿足一己私慾,對女子強制性交得逞,造成對方身心難以抹滅之傷害,而且王男隨機犯案,對社會治安造成重大危害;王男應訊時否認犯行,期間又未遵期到庭,顯然王男試圖逃避司法追緝,迄今亦未與女子達成和解,遂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