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重開羈押庭,朱亞虎坐輪椅現身,最後還是被還押看守所。(圖/翻攝畫面)
檢廉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京華城弊案,日前威京集團旗下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被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朱亞虎提起抗告,高等法院認為檢方沒有提出充分理由說明有逃亡、串供滅證之虞,撤銷原裁定。台北地方法院9日晚間火速重開羈押庭,訊問不到2小時,仍裁定朱亞虎繼續羈押禁見。主要理由法官認為,雖然朱亞虎認罪,但對於金額、行賄範圍仍有可疑,只坦承一部分,且行賄對象為公務員,影響國家層面深遠。
法官認為,朱亞虎不爭執聲請羈押禁見書內所指部分事實,並有相關資料等可證朱亞虎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罪嫌重大。又其所坦承的行賄金額、範圍,加上證人證述和其他券證資料,仍屬有疑。朱亞虎恐為了避免受到重刑,雖然暫時「坦承部分」事實,仍有可能將來避重就輕、翻供,為保障被告將來反對詰問權及證人證言之貞節,確有事實足認有串供、滅證之虞。
另雖然檢方無法明確呈現朱亞虎有何逃亡或準備之事實,也不能僅因涉犯重罪、家屬都在國外,就驟認有逃亡可能,又朱亞虎沒有通緝到案紀錄,預防逃亡的方法不會只有羈押,因此檢方主張的有逃亡之虞為無理由。
但考量朱亞虎的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證據之保全,因為全案為對公務員行賄,影響國家層面深遠,應以公共利益維護為主,因此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代替而有羈押必要,依法裁定繼續羈押禁見。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