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31歲林姓男子不滿應徵「館長」的健身房被拒絕,竟開貨車衝撞大門洩憤。(圖/翻攝畫面)
台中一名31歲林姓男到「館長」陳之漢的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台中館應徵教練被拒絕,竟懷恨在心,今年6月間憤而駕駛小貨車衝撞健身房大門,所幸無人傷亡,林男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審理時他向法官辯稱自己沒有殺人犯意,「有注意沒有人才撞下去」,但法官不採信,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將林男判刑5年8月,可上訴。
據了解,林男開著小貨車撞破健身房大門後,留在現場被警方逮捕,接受訊問時他認為自己頂多觸犯毀損罪,大不了易科罰金就能脫身。沒想到檢察官認為林男雖未造成傷亡,但此劇已造成公眾危害,當時門口如果有人進出,後果難以想像,依殺人未遂罪將他聲押獲准,台中地院審理後,重判林男5年8月徒刑,讓林男悔不當初。
▲▼貨車加速爬上階梯衝撞大門玻璃才停,法官認為他涉嫌殺人未遂,重判5年8個月。(圖/資料照)
回顧整起案情,今年6月12日晚間7時許,31歲的林姓男子駕駛小貨車,搭載34歲的許姓友人,行經成吉思汗健身房台中館時,先在門口停了6秒鐘,接著加速往大門方向直衝,小貨車直接爬上階梯,撞破玻璃門衝進大廳才停下來,所幸沒人受傷,林男當場遭逮捕。
警方事後調查,林男曾經是成吉思汗健身房台中店會員,同時也是館長的狂熱粉絲,曾多次在館長臉書留言「想當員工或徒弟」,還獲得「頭號粉絲」稱號,但都沒有獲得館長回應,5月底前往成吉思汗健身房台中店應徵健身教練,因沒有執照被拒絕,自稱懷恨在心才開車衝撞健身房。
法官審理時,林男坦承強制、毀損犯行,但矢口否認殺人未遂,辯稱「當時有注意稍微看一下有沒有人才撞下去」、「想說只會撞到門、不會撞到人」、「沒有想要撞誰的意思」。辯護人強調,林男不會因為沒有應徵成功就產生殺人動機,健身房雖然人來人往,但都離大門有一大段距離,沒有造成危險。
不過,法官認為,林男犯案時是健身房的運動尖峰時段,衝撞大門時刻意加速,又未查看當時是否有員工、民眾進出,也無煞車、轉彎、鳴按喇叭等避免撞擊健身房人員等示警行為,直接踩油門衝撞大門,直到衝進健身房內才停止,認定他殺人未遂犯行成立。
法官審酌林男僅因求職不順、對現狀不滿,就開車衝撞健身房發洩情緒,造成他人生命遭剝奪的危險,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8月,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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