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對於媒體今(13)日報導有關「住宅補貼政策浮現失衡訊號」,國土管理署強調,有鑑於我國住宅自有率將近8成,住宅補貼政策應考量並確保補貼資源能夠公平分配,絕非失衡,必須運用在真正有需要的民眾身上,經濟及社會弱勢民眾貸款利息補貼數並無減少。此外,為擴大照顧住宅弱勢的租屋族群,特別是經濟社會弱勢及年輕族群,皆是為了提供更相對穩定的政策照顧,後續將積極推動「百萬戶租屋家庭支持計畫」,以興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社會住宅及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落實減輕全國租屋家庭生活負擔為政策目標。
國土管理署表示,為整合以往以職業身分別區分之各項住宅補貼措施,前於96年起實施「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其中對於有購屋能力之無自有住宅者或2年內購置住宅並已辦理貸款者,提供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對於擁有老舊住宅亟待修繕者,提供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目前每年計畫戶數分別為4000戶及2000戶,近幾年申請戶數雖超過計畫戶數,仍按核准戶至金融機構辦理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之比例情形,110年核定7407戶、111年核定6391戶及112年核定7244戶,均以補貼經費能容納且符合申請資格者,全數核定給予補貼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