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丁男單戀失敗報復事件,纏訟至今終獲定讞,他必須入監服刑3年10個月。(示意圖/Pixabay)
高雄高醫大學丁姓男大生,2019年間因不滿暗戀的蔡姓男同學交女朋友後刻意遠離,於是在盛怒之下拿鋁棒將蔡男毆打重傷,案經一、二審均依重傷害未遂罪判處4年10個月,但丁男不滿上訴到最高法院後撤銷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更審時考量他已賠償50萬和解,改判3年10個月,但丁男仍舊不滿判太重,最後遭到最高法院駁回定讞,檢方將通知他入監執行。
判決指出,2019年6月,丁男原先就讀高醫護理系三年級,後來因故休學,但某次得知他暗戀已久的蔡姓男同學有女朋友後怒不可遏。於是帶刀及酸痛貼布前往埋伏準備攻擊蔡男,更一度打算讓對方失明,但後來遭到蔡男反抗未得逞,蔡男原本已報警提告,但後來一時心軟撤告。
豈料8天後,丁男仍舊不甘願,於是帶著鋁棒、水果刀等,埋伏在校園內的地下停車場,一見到蔡男與林姓女友出現後,立刻衝上前朝著他的頭部猛烈攻擊,導致蔡男聽力受損,案經函送法辦後起訴。
案情歷經一、二審後,丁男均依重傷害未遂罪判處4年10個月徒刑,但他不服上訴,最高法院撤銷發回,經更一審後,法官認為他已50萬和解,且承認部分罪嫌,因此改判3年10個月,只不過丁男還是不服上訴,但遭到最高法院駁回定讞,檢方近期將通知他到案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