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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明前裸體做1事遭抓包!莽兒「拿打火機開瓦斯」爆氣嗆母:要同歸於盡

記者鍾昀軒/台北報導

一名蘇姓男子和母親起口角衝突,一氣之下拿瓦斯桶及打火機揚言要同歸於盡。(圖/翻攝自pixabay)

▲一名蘇姓男子和母親起口角衝突,一氣之下拿瓦斯桶及打火機揚言要同歸於盡。(圖/翻攝自pixabay)

新北市一名蘇姓男子因在神明前裸露身體、做不雅動作被母親發現後,情緒失控要求要有個人的隱私空間以及自己的房間,雙方因而發生口角爭執。蘇男一氣之下便到廚房打開瓦斯桶,且握著打火機揚言:「我不怕死,我們要同歸於盡」等語。所幸消防人員獲報到場後,上前緊急將蘇男壓制,才沒有造成不幸的意外發生。士林地院審結,蘇男犯漏逸氣體罪,被判有期徒刑7月,並沒收打火機1支。

蘇男的母親還原事發過程,表示8月1日晚間7時許下班回家後,便看到蘇男在神明面前裸體做不雅動作,責備蘇男後蘇男突情緒失控,要求給予他單獨的房間住,儘管蘇母解釋要有時間處理,蘇男仍舊相當激動,沒多久後便走去陽台拿空瓦斯桶以及平常有在使用的瓦斯桶,到廚房後徒手轉開瓦斯桶,而另一手則握著打火機,遭到蘇母緊急阻止,但蘇男不聽勸更放話喊:「我不怕死,我們要同歸於盡」等語。

蘇男於警詢時坦承,當時為了要表達不滿及洩憤,才會故意做出開瓦斯並拿打火機在瓦斯桶上放著的動作,強調自己很需要有個人的隱私空間,也想要有單獨一間房間。士林地院認為,蘇男過去有多次竊盜、傷害、毀損等前科,素行非佳,然而蘇男僅因不滿母親的處置方式,將瓦斯氣閥打開,任意瓦斯氣體瀰漫,並手持打火機揚言要同歸於盡,導致蘇母心生畏懼且危害公共安全。士林地院審結,最終依漏逸氣體罪,判處蘇男有期徒刑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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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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