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蕭景田(右2)身陷林杏兒賄選案,今(9日)蕭景田、曾繁川以及25名里長候選人出庭。(圖/資料照)
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和曾繁川等人,被爆在2022年台北市議員林杏兒選舉期間,以牛皮紙袋裝1萬至2萬元不等的現金,向士林、北投區多名里長候選人行賄,以便林杏兒順利當選。士林地檢署進行大動作調查,先起訴蕭景田、曾繁川等9名里長候選人,再追加起訴16名里長候選人,一共有25人。今(9日)士林地院開庭,25名里長候選人皆坦承有收錢,但並非是幫林杏兒賄選,辯稱僅是「競選經費」。
針對林杏兒賄選一案,今(9日)士林地院進行準備程序,除了蕭景田、曾繁川外,另還有25名里長候選人出庭。里長們出庭時坦承,自己確實有拿到蕭景田給的錢,但認為只是「競選經費」,和林杏兒賄選無任何關係。此外,蕭景田則辯稱,自己過去身為黨部主委,才會給士林、北投地區國民黨提名的里長補助經費,可供舉辦活動或購買物品使用,以此替里長打氣祝其高票當選。
回顧整起事件,蕭景田被控與曾繁川等人,為求林杏兒能當選台北市議員,以牛皮紙袋裝1萬元現金的方式,向士林、北投區多名里長候選人行賄。儘管蕭景田稱1萬元是補貼里長候選人的茶水費,但比照里長候選人的證詞,士林地檢署認定1萬元為賄選金,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罪起訴蕭景田及曾繁川等人。此外,士林地檢署對林杏兒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一審敗訴後再提上訴,卻因書記官疏失導致逾期,林杏兒確定「當選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