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佑昌相機」惡性倒閉。
台北市中正區的老牌佑昌相機店傳出捲款千萬潛逃,多達264名消費者指控支付相機預購訂金後,黃姓負責人父子卻人間蒸發,親友更爆料他上月30日就已搭機出境。北市法務局今天證實黃姓老闆已經出境,涉違反消費者保護法,北市商業處將開罰新台幣3萬元。
不久前有消費者在Dcard上發文爆料,6月間支付3.4萬元訂金向該相機店預購一台GR3X,店家卻不斷拖延不出貨,也不曾主動通知消費者,最後還在社群網站上發出「延遲出貨」的聲明。直到網友到Google查看評論後,才發現受害者不只自己。隨後黃姓老闆的親友也出面指控,稱他投資失利積欠上千萬債務,已於上月30日搭機出境。
法務局今天發布消費警訊指出,針對「佑昌攝影器材行」無預警歇業,北市府統計至今日已受理77件消費申訴案,經檢視申訴內容,消費者指控,業者以推出團購活動名義及低於市場價的相機預購方案等話術,收取消費者全額訂金後卻遲未出貨,黃姓負責人父子本月已關閉社群網站並無法聯繫,消費者驚覺遭詐。本案涉及刑事案件部分,北市警察局已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指揮,目前由檢察官指揮警察局及相關單位偵辦中。
法務局另說明,10月4日接獲民眾反映後,已橫向通報主管機關北市商業處,商業處當日立即依消保法暨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函請業者於113年10月8日至市府行政調查及說明,惟業者屆期未派員出席亦未提出說明,商業處於10月9日再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函請業者及黃姓負責人於10月14日前陳述意見,但業者未於期限內提出陳述,罔顧消費者權益且規避市府調查。商業處將以業者規避、妨礙或拒絕主管機關之調查,依消保法第57條規定裁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消保官提醒消費者,本案消費爭議部分,已難以透過訴訟外協調機制處理,民眾若以現金方式匯款購買者則可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詳參司法院全球資訊網/業務總覽/民事/支付命令,及便民服務/書狀範例/非訟/非訟支付命令),若有遭詐欺之相關事證,則可向警方提出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