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意筑/台中報導
▲救護車遭檢舉未禮讓行人,引發熱議。(圖/翻攝自臉書)
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行近行人穿越道時未禮讓行人,恐遭罰1200至6000元罰鍰,雖然可以保護行人安全,卻也被不少人痛批事「帝王條款」。8月時台中東勢發生一起砂石車翻覆事故,有救護車實行任務通過路口時,遭錄影檢舉,指稱救護車未禮讓行人,最終遭罰6000元罰鍰。消息曝光後引發熱議,有不少民眾認為「最討厭檢舉魔人,自以為正義」、「不知道救護車上是一條生命嗎?」、「應該處罰惡意檢舉的人」。
8月27日下午3時許,有一輛砂石車在東勢區發生翻覆車禍,卓蘭救護協會獲報後派遣救護車前往,將傷者送醫急救途中,行經豐勢路、第五橫街路口時,救護車遭後方駕駛錄影檢舉,指稱救護車未禮讓行人穿越斑馬線,卓蘭救護協會事後也收到6千罰單。
▲救護車遭檢舉未禮讓行人,引發熱議。(圖/翻攝自臉書)
卓蘭救護協會也於臉書發文說明,救護車出勤行駛道路上比照一般車輛,超速、闖紅燈等違規也會收到通知單,造成行人的不便及危險深感抱歉,「也感謝後方行駛車輛,為了向台中市政府警察局舉發違規,等待行人通過後也追上來照清車牌,希望檢舉人可以提供影像檔給我們,作為日後教育訓練課程題材」。
對此,東勢分局則指出,經交通組檢視檢舉影像資料,由於該影片檔無聲音,且救護車亦未開啟警示燈,無法據以判斷該救護車是否正執行緊急救護勤務中,依現有客觀事實判斷後逕行舉發,案內救護車可檢具相關出勤證明,向監理單位提出申訴,如確認該車屬執行救護勤務中,得以撤銷本件舉發單。
卓蘭救護協會的貼文曝光後引發熱議,有不少網友認為「最討厭檢舉魔人,自以為正義」、「不知道救護車上是一條生命嗎?」、「應該處罰惡意檢舉的人」、「應該立法處罰這種惡意檢舉,浪費社會資源的有病檢舉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