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意筑/彰化報導
▲賴男喝醉時揮擊至護理師胸部,經地院審理判決無罪。(示意圖/Pixabay)
彰化一名賴姓男子日前酒後身體不適被送至急診室,治療過程中,護理師要求他進行肌肉力量測試,但賴男卻打落器具、擊中護理師的胸部,造成護理師胸部輕微挫傷,賴男最終被依法起訴。彰化地院審結,認為不排除賴男因酒醉而誤擊護理師,難以認定賴男友傷害、妨害執行醫療業務之犯意,判決無罪。
據判決書指出,去年12月時賴男因酒醉被送至急診室就醫,過程中,護理師為判斷賴男是否有中風前兆,便要求賴男舉手進行肌肉力量測試,不過賴男舉起左手卻朝護理師揮擊,導致她手上的板夾掉落,也造成護理師胸部輕微挫傷。
後續賴男被依涉犯醫療法對於醫事人員以強暴之方法,妨害其執行醫療業務罪嫌,及刑法傷害罪嫌,由檢察官提起公訴。不過賴男否認犯行,強調當時酒醉,且是依照醫護人員的指示去做,無傷害意圖。而護律師表示,賴男酒測值0.82,已經不醒人事的爛醉程度,賴男是在舉手過程中打到她,沒有動機去傷害或妨害醫療行為。
證人也稱,案發時護理師請賴男將手舉起來,賴男將左手上方舉而揮擊到護理師,後續沒有其他暴力舉動,也無大聲喧嘩、吵鬧的情形,過程大致平和。護理師則表示,當下會覺得痛,但表面沒有紅腫、破皮、瘀青等現象,外觀沒有明顯傷勢。
經法院審酌,賴男不能排除是因一時酒醉語言理解力及身體控制力下降,而誤擊到護理師,難以依此認定賴男有傷害或妨害執行醫療業務的犯意,加上當時護理師有穿著外套,是否因賴男的揮擊而成傷,仍有疑問,因此判決賴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