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10/22 10:09 發稿 | 10:27 更新內文】
▲毛畯珅日前二審開庭,態度還相當傲慢。(圖/資料畫面)
曾在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任職教保員的毛畯珅,日前因涉性侵6名幼童被起訴,一審台北地方法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224罪判刑,總刑期高達1252年,合併應執行期28年。毛男另又被查出涉嫌性侵、強制猥褻39名幼童,甚至在幼兒園外的公共場所,隨機找幼童偷拍性影像。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法再度提起公訴。
根據起訴,30多歲的毛畯珅自大學社工系畢業後,2021年4月起在母親開設的托育中心擔任托育人員,同年7月、8月起兼任幼兒園的教保員。卻在同年10月起至2023年7月間,開始染指幼童,超過39人受害。
檢警另追查發現,毛男於2022年9月17日前某日,以手機登入幼兒園監視器系統,偷拍幼兒園內幼童在教室更衣的性影像。2023年2月17日起,毛男以Telegram下載、接收未成年人的性影像。2023年2月17日起,毛男的犯案範圍擴大行經的路上、餐廳、公園、商場等公共場所,隨機挑選未成年對象,以針孔或手機趁機偷拍性影像。
檢方認為,毛男為逞自身邪慾,利用幼童不求回報的善意及信任,假裝親暱卻暗施魔爪,並趁機拍攝大量性影像,致令童真折翼、家長童遭重創,其痛難言,實不下撕心裂肺,所生危害至深且鉅。
甚至在公共場所屢屢偷拍幼童或少女,視他人身體隱私如獵物,於光天化日下行暗黑齷齪之事,累計受害者達上百名,犯行令人髪指。
因此依刑法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以強暴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個人資料保護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非公務機關非法蒐集與處理個人資料、兒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等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量處最重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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