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退休員警在中國經營房地產公司多年,於2023年11月總統大選前夕,免費招待蔡姓里長等人前往東莞旅遊6天,要求支持侯柯配,被依違反反滲透法等罪嫌起訴,獲判無罪。(圖/翻攝Google Map)
彰化縣一名鄭姓前員警,退休後在中國經營房地產公司多年,於2023年11月總統大選前夕,免費招待蔡姓里長等18人前往中國東莞旅遊6天,並在行程中提及希望大家投「侯柯配」,由於當時正值大選敏感時刻,鄭男與蔡男被檢方依違反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起訴。法官審理後認為,二人提及「侯柯配」、「柯侯配」時,仍在民意調查階段,檢方提供證據無法證明有期約賄選行為,因此判決二人無罪。
檢方調查指出,彰化一名鄭姓前員警,退休後在中國經營房地產公司多年,對中共政權、組織及反滲透規定相當清楚,卻接受一名被稱為「統戰辦黃主任」的指示,在2023年11月招待認識20多年的蔡姓里長等18人,前往中國東莞旅遊6天,共計招待出遊費用36萬元。
檢方指控鄭男向蔡姓里長等18名有投票權人行求、交付賄賂不正利益,且鄭男在出發前,曾傳訊息告知蔡姓里長,「煩請傳至群組投侯柯配的票,謝謝」;蔡姓里長則回覆「我們這裡面的人都是投票給侯友宜的」等語,並轉傳投票網址至「東莞旅遊」群組,交代群組成員「里長代表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等名片要準備好」。
檢方認為鄭男透過揭露及暗示,在出遊前對參與旅遊之里長及其家屬等人,約定於總統選舉時支持候選人侯友宜,且在出遊期間,鄭男也曾公開向18人表示,「自己是警察退休,侯友宜是警察出身,請支持侯友宜」,並獲得蔡姓里長等人公開舉杯支持。檢方認為鄭男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反滲透法;蔡男違反投票受賄罪嫌,依法將二人起訴。
法院審理時認為,鄭男邀請蔡姓里長等人前往東莞旅遊時,總統候選人尚未確定,仍有民意調查階段,當時「侯柯配」、「柯侯配」一直爭論不休,直到2023年11月24日才確定為「侯趙配」並辦理候選人登記,因此鄭男要求大家支持侯柯配,僅是針對當時民調而為,並非總統選舉正式投票,且蔡姓里長也並未承諾一定會投票。
法官認為檢察官的舉證,不足以證明鄭男有約使有投票權人投票支持總統候選人侯友宜之行為,因此也無法證明蔡姓里長等18人有接受投票行賄等不正利益,因此判處二人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