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黃依婷報導
▲游淑慧看到高院撤銷發回感嘆「果然被我不幸言中」。(圖/記者鄭孟晃攝影)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弊案,承辦檢察官日前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扣押鼎越開發所有,正在施工中的京華城土地,北院裁准。16日鼎越開發提起抗告,高等法院23日裁定關於扣押新光銀行所有不動產部分撤銷,發回北院更裁。對此,台北市議員游淑慧認為「法律斷點布局的套路很深」。
游淑慧發文,她看到高院撤銷發回理由後感嘆,「果然被我不幸言中,鼎越果然做切割」,說法則是「容獎不是我申請、壞事是京華城公司做的、我們是不同公司跟我無關」,讓她看完一系列手法後有感而發「法律斷點布局的套路很深,但鼎越不是第三人,而是當事人」。
游淑慧提出3點,第一,2019年鼎越已經購買的地,京華城公司2020年卻還能拿去申請容獎,鼎越當時必然知情且同意;第二,容獎申請過程,鼎越負責人、代表人為朱亞虎,他已坦承參與行賄,他是當時的法人代表,等同鼎越當年也參與整個容獎申請過程。
游淑慧透露,且事成之後,鼎越除支付4.7億給京華城公司,做為其申請容積獎勵投入之分紅分潤,還照單全收京華城公司跟台北市府關於容積獎勵的所有協議。簡單來說,整個過程鼎閱不但知情、參與、同意,最後還因為拿到超額容獎,而支付相對應的利潤,讓她質疑「這樣子的角色難道會是無辜、無知的善良第三者?嚴格來說,負責出面申請的京華城公司更像是白手套」。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