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南報導
▲邱女不滿存簿被卡住,竟持鋁棒猛敲補摺機。(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台南市1名邱姓女子,上月6日中午在永康奇美醫院內補摺時,由於存簿被機器卡住,她竟拿球棒怒敲補摺機,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當場逮捕邱女並帶回派出所所偵辦,全案訊後依違反社維法移送法辦;邱女辯稱,她都睡在路上,球棒是用來防身,法官認為,她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器械,遂依法裁罰3000元。
檢警調查,今年9月6日中午12時20分,邱女在奇美醫院補摺時,存簿突遭機器緊緊卡住,她竟拿出鋁棒猛敲補摺機,警方迅速趕到現場,赫然發現她持鋁棒在奇美醫院內揮舞,並嘗試破壞補摺機,認定邱女已違反社維法,當場將人逮捕並帶回派出所調查。
新市簡易庭認為,邱女僅因補摺機未退還存簿,隨即持鋁棒敲打機器,顯然已侵擾公眾場所安寧及秩序,逾越一般民眾容忍範圍,邱女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器械,並藉端滋擾公司行號或公眾場所,同一行為違反社維法數項規定,遂從重依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器械論處,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新市簡易庭審酌,邱女攜帶危險物品種類、數量及目的,以及行為所生之危害,與影響公共秩序程度,兼衡邱女平日素行、智識程度等情狀,因此判處罰鍰3000元;另外,邱女供稱,她都隨身攜帶鋁棒,因為她都睡在路上,鋁棒要拿來防身,由此可見扣案鋁棒為她所有,亦為違反上述行為所用之物,因此依法予以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