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湖內分局二線二警官酒駕遭取締,目前處分記過並調離現職。(圖/翻攝GoogleMaps)
高雄苓雅分局警方25日凌晨巡邏時,發現一輛自小客有異狀,上前攔查時發現駕駛滿身酒氣,當時該名男駕駛暗示是「自己人」,但轄區派出所仍堅持依法行政,當場依公共危險現行犯當場逮捕,並移送地檢署偵辦,此外,該名涉及酒駕的兩線二袁姓警務員所屬的湖內分局如今也祭出懲處。
湖內分局指出,所屬員警於10月25日凌晨1點左右,前往友人在新興區經營之酒吧飲酒後自行駕車離去,行經苓雅區建國一路遭轄區員警攔查,發現其身上散發酒味,經實施呼氣酒精測試,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依據「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規定,核予記一大過以上處分,並調整服務地區。
湖內分局長陳義宏表示,員警知法犯法最為社會大眾詬病,影響警譽甚深,該員勤餘時間飲酒未能自律,致生違法情事。本分局對於員警違紀行為絕不姑息,將嚴格依照相關規定處理,並持續加強對全體員警的法紀教育,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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