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台中報導
▲台灣男子娶中國妻,女方入境台灣賣淫遭遣返,事後丈夫發現愛妻配偶欄記載身分造假。(示意圖/Pixabay)
台灣男子阿國(化名)2003年跟中國女子阿花(化名)在大陸結婚,婚後,女方入境台灣因賣淫被抓遭遣返,雙方從此失聯長達20年。事後,又發現愛妻配偶欄記載身分,竟是盜用她人身分,發覺真相後,阿國心痛訴請「婚姻關係不存在」,法院審理獲准。
判決指出,台灣男子阿國(化名)2003年跟大陸女子阿花(化名)在廣西公證結婚,婚後女方雖入境台灣,但因在外賣淫被抓到,遭遣返回中國,阿國從此與她失聯長達20年。
此外,阿國還發現,阿花在台灣戶籍資料上配偶欄記載身分,並非本人,發覺真相後,心痛認為對方從未有結婚意思,向台中地方法院訴請婚姻關係不存在。然而,審理期間,阿花都未出面,也沒提出任何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法院依據相關資料、證據及雙方訊息往來紀錄,認定阿花一直生活在廣東省,且婚姻登記照片上的人,也非她本人,且身分信息被盜用,實際結婚登記是另有其人,且阿國也並不認識這名被冒用對象的身分。
依據證據調查結果,經審理,認定阿國主張內容為真實,且雙方婚姻欠缺結婚真意,不生效力,判婚姻關係不存在,為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