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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女童當街遭身障男猥褻 律師急籲家長5點:現在真的不一樣了

社會中心/蕭宥宸報導

女童遭身障男子限制自由。(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女童遭身障男子限制自由。(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桃園市有媽媽心碎發文,指就讀小學的女兒遭一名18歲男子當街猥褻,由於男子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加上非現行犯,警方雖已掌握男子身份但無法逮人,桃檢上午完成被害人減述流程訊問後,才終於發出拘票讓檢方逮捕涉案男子。

美女律師李怡貞表示,「真的太可怕,已經奮力抵抗大叫這麼久都沒有看到有人出手」,呼籲家長們教育孩子,無論男童或女童,上下課結伴而行,看到陌生人眼神奇怪立刻遠離;儘量走大馬路上,暗巷不要去;只要有機會就逃跑,書包或衣服先被扯掉沒關係。

此外,遭遇類似事件時,家長們要教小朋友一直大叫一直大叫,可以的話趁機攻擊眼睛或是重要部位,防身術從小學起。李怡貞強調,現在的年代不比從前,「以前我們自己隨便上下學亂跑都不會有事,現在真的不一樣了,請家長盡可能陪伴孩子上下學。」

當事女童27日上午獨自在桃園某處騎樓下等待同學赴約,這時18歲男子上前搭訕,當女童意識到不對試圖離開現場時,卻遭男子限制自由並猥褻。根據女童母親曬出的監視器畫面,當下女童尖叫哭喊且不斷掙扎,事發地點雖在大馬路旁,但男子作案將近30秒才有另名男子見義勇為協助女童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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