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彭振聲(藍衣)的延押庭開了1個多小時後結束,暫時還押台北看守所。(圖/資料畫面)
檢廉偵辦京華城弊案,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於9月2日被聲請羈押獲准,羈押期將於11月2日期滿,台北地檢署10月25日將彭振聲及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聲請延押。彭振聲部分,台北地方法院28日下午5點召開延押庭,庭訊約1個多小時後,於晚間6點15分結束,彭振聲將先還押台北看守所,是否延押結果最慢11月1日出爐。
緊接10月29日,北院將針對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的延押庭結果,做出裁定,同日,安排先讓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律師閱卷,暫定10月31日下午召開柯文哲的延押庭,因柯文哲羈押期於11月5日期滿,延押庭結果最慢於11月4日出爐。
根據檢方聲請延押彭振聲的理由,認於9月1日經法院裁定羈押後,已12次提訊使其能充分陳述意見、答辯。彭振聲彭振聲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依搜索後調查獲悉之事證,足認其有湮滅證據之事實,又其與共犯柯文哲供述不一致,且依目前偵查進度,仍有證人尚未傳喚到庭,亦足證其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若未予延長羈押,恐致案情隱晦難明,無法有效追訴。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