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卓冠廷認為,李政安身為新北捷運局長,卻站在中工、威京跟台北市的角度解釋,已經不適任,應該下台。(圖/卓冠廷辦公室提供)
針對捷運環狀線修復經費暴增,新北市議員卓冠廷今(29)日再度與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隔空交火,卓冠廷質詢新北市長侯友宜時,秀出北市府與中工簽訂的契約,載明「只要在保固期內,廠商就該進行復原」。卓冠廷痛批李四川,直接替新北發新聞,更質疑新北捷運局長李政安未向侯友宜如實報告保固條款,導致新北吞下根本不需支付的14億元鉅款,已不適任,應該下台。
卓冠廷指出,李四川28日晚間強硬回應「若是地震造成的非保固問題,由新北市政府負責。」上午更直接替新北市代言發新聞,是新北被縱橫雙北捷運工程的李四川「當細漢」的鐵證,台北市身為該依法、依規負責的單位,卻不按合約的保固、繼續工作、瑕疵擔保等條款要求中工先行修復,反倒配合廠商,用天災當理由,「情勒」新北市拿出14億元納稅錢,墊付給中工,卓冠廷痛批,台北市此舉非常惡劣,不僅吃新北夠夠,更涉嫌圖利中工,呼籲新北市應該立即請法制局研議向台北市提告。
卓冠廷也秀出「環狀線CF650標工程契約第二冊第一卷」,其中有廠商保固、繼續工作、瑕疵擔保等條款,都證明中工身為環狀線施工廠商,在保固期內,中工拿到保固證合格通知書之前,環狀線的改善工作都是保固項目,即便中工認為有相關天災等特別免責認定爭議,都要依約先「繼續工作」完成修復,中工對於費用給付的爭議,也是對台北市捷運局,李四川應該要依法依約處理。
卓冠廷質疑,李政安根本「從未向侯友宜如實報告保固條款」,導致新北吞下根本不需支付的14億元鉅款,但李政安仍繼續幫中工、威京集團和台北市解釋,還有天災地震因素影響,保固責任需要釐清,卓冠廷認為李政安並未站在新北市官員的角度把關,已經不適任,應該下台。
卓冠廷也批評,新北市在4月6日的第三次會議中,已跟台北市要所有合約,如今過了六個月,李政安居然說要取得北市同意後,才能提供給新北議員,他認為捷運局不是失能,就是欺騙議員、藐視議會,要求李政安負起政治責任,既然新北市已經投入了資金,理應有權直接查看合約資料,但新北市卻需要向台北市申請、並等台北市的允許,才能提供資料給新北市議會,令他難以接受。
侯友宜回應指出,合約保固期間內,修復責任應由哪一間廠商來承擔,但仍需經過第三方鑑定來判定損壞是天災、施工還是設計問題。侯友宜也承諾,等第三方責任鑑定出來,一定會要求該負責的單位賠償,一毛錢都不會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