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鄭文燦貪污案今(29日)首開庭,由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呂象吾、檢察官陳嘉義及公訴組檢察官邱健盛蒞庭。(圖/翻攝畫面)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因因涉及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涉嫌收賄500萬元,遭桃園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求重刑12年。今(29日)首開準備程序庭,主要傳喚台塑集團前顧問廖俊松,以及廖的小兒子廖力廷及其黃姓妻子等3人。第一庭由廖力廷開場,對於檢察官的起訴內容「當庭認罪」,並請求免刑之機會;接著的廖俊松認行賄罪,請求法官減刑。
鄭文燦的貪污案在今年8月27日起訴,被告人數多達11人;起訴書中指出台塑集團前總經理楊兆麟、前執行副總侯水文及顧問廖俊松成立鴻展公司,在鄭文燦擔任市長時,企圖要將林口工五華亞科技園區東側9.12公頃農地重劃,廖俊松父子2017年將9月14日將500萬賄款送入官邸;2018年5月間,收受前台塑集團總管理處前總經理楊兆麟(88歲)為人轉交之政治獻金600萬元,但事後鄭文燦得知被監聽,在2018年8月間退還500萬現金及600萬元政治獻金。
全案的關鍵就在負責送錢的「白手套」廖力廷轉為污點證人,詳細描述鄭文燦收賄過程及方式,再加上檢方發現,廖家父子交付的現金是「每10萬元為1紮」以銀行九分紙鈔帶捆綁,再以牛皮紙袋包裝後放入手提袋,但鄭文燦交付的款項是直接以「橡皮筋綑綁」後直接放在手提袋內,手提袋一打開就看得到是現金,顯示交付和退還時綁鈔的手法不同,並非廖俊松交付之原物,而是事後湊足之同額款項,證明鄭文燦對這筆錢並非不知情。
廖力廷今日在準備程序中第一個應訊,對於檢察官起訴的內容、犯罪事實全都不爭執,提到自己目前在紡織貿易公司工作,家境並不好,還有2未成年孩子要養,請求依證人保護法予以免刑;蒞庭的主任檢察官呂象吾、檢察官陳嘉義及公訴組檢察官邱健盛,都表示沒有意見,15分鐘就結束庭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