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榮良/高雄報導
▲台南一對老夫妻開車到高雄,行經大順、建興路時,原打算左轉,但突然發現禁止左轉標誌停頓2秒。(圖/翻攝畫面
高雄大順路自從輕軌通車後屢傳轎車跟輕軌擦撞,更多的是禁止左轉路口一改再改引民怨。台南一對老夫妻日前開車行經大順、建興路時,原打算左轉,但突然發現禁止左轉標誌,愣住停頓2秒,當場被後方警車鳴笛攔下開單,不料,這一罰2.4萬元,還要吊扣牌照半年,幾乎是危險駕駛、惡意逼車等級的裁罰,家屬無法接受;對此,警方審視當事人行車畫面,認為未符合惡意逼車要件,將協助撤銷罰單。
「喔這裡不能左轉喔!」妻子看見禁止左轉標示出聲制止,老公停了2秒,後方警車鳴笛示意路邊停車,並警告綠燈時停車很危險,老夫妻倆喊冤,自己是外地人不熟路況且過去都可以左轉,一時之間反應不及,儘管駕駛一時摸不著頭緒也認栽自己違規,收下罰單。
▲在路口突然煞停的確危險,尤其大順路車流量大,一不注意可能造成追撞。(圖/翻攝畫面)
只是前往監理站刷條碼,才知道罰單高達2.4萬元還要吊扣牌照半年,監理站人員甚至驚呼:「你這個很貴喔!」原來員警是用逼車、危險駕駛同等級的第43條1項來進行開罰,讓不熟悉路況也不是惡意的老夫妻難以接受,女兒不忍出面控訴。
事實上,從輕軌開始出現在大順路段後,交通局對於各個路口的規定就不一,且改了好幾次,不僅外地人不熟悉路況,連高雄人自己都常常抱怨大順路「一下可以左轉、一下不能左轉」,大順路變不順路。
▲老夫妻倆喊冤,是外地人不熟路況且過去都可以左轉,儘管一時摸不著頭緒也認了自己違規,收下罰單。(圖/翻攝畫面)
對此,三民二分局表示,分局交通分隊周姓員警於113年10月25日11時許,執行車禍處理勤務,勤畢返隊途中在大順二路與建興路口見楊男駕駛之自小客車無故於快車道暫停(號誌時相為綠燈),便予以攔停盤查。因該車非遇突發狀況於快車道暫停,已對後方來車產生危害,該員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4款予以掣單舉發
後續經交通組審視民眾提供之行車紀錄器、本分局警用車輛行車紀錄器及員警密錄器等影像畫面,楊姓駕駛人原行駛於三民區大順二路綠燈欲左轉建興路,惟發現該路口設有禁止左轉標誌後,因對行車路線未熟悉,而有煞車之動作,然亦立即向前繼續行駛。
本案經檢視各項行車紀錄器、秘錄器影像及參酌楊民與附載人對話內容,確認楊民駕駛行為未符合惡意逼車相關構成要件,違規舉發事實有爭議,將主動函請交通局裁決中心建請撤銷危險駕駛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