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瑞澧、黃國瑞/宜蘭報導
宜蘭一名駕駛,在8月16日跟9月16日,在雪山隧道內收到2張未達到最低限速的罰單,氣得他質疑,明明隧道外頭600公尺最低速限是60,結果一到隧道口卻變70。僅短短600公尺就要提速10公里,質疑根本是陷阱執法。
雪山隧道內,一輛小貨車緩緩駛過,看似一切正常,結果駕駛卻連續2個月,在同個地點收到了2張速限罰單。
這名駕駛並不是超速行駛,而是因為開的太慢,在限速90的長隧道內最少要開70公里,不過他卻只開了64,因此才會遭到開罰,而他也提出質疑。
投訴人余先生:「在雪山隧道入口,60公里到70公里,只有600公尺的距離,(轉換是不是)太短了啦(最低速限的轉換太短)。」
實際走一趟國道五號,在頭城段28.8公里處,可以看到最低限速60公里的告示牌,而繼續往北走,到雪山隧道口,短短600公尺的距離,卻在避車彎處出現了最低限速70的告示牌,得睜大眼睛,再三提醒自己,在600公尺內重踩油門,否則下個被開單的可能就是自己。
國九大隊頭城分隊長蘇子嘉:「交通主管機關針對各路段會有不同的速率限制,並於路側設置明顯標誌提醒用路人,用路人行駛於道路時,也應注意相關的標誌設置,以符合規定。」
國道警方也指出,雪山隧道內科技執法施行已經行之有年,並且針對慢速車,隧道內也有標誌及廣播提醒,但今年1月到5月還是開出161張罰單,呼籲用路人按照規定速限,傷了荷包是小,要是造成交通事故,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