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3年的舊金山撤旗案,舊金山高等法院10日做出初步判決,舊金山中華總會館必須要掛回中華民國國旗。
▲圖/翻攝自內政部國旗懸掛禮儀網站
舊金山高等法院已做出「初步判決」,判決書共有13頁,主要是指舊金山中華總會館撤旗動議「違反章程」,應予「放回投票前之位置」。
法官裁定,上述撤旗決議不符合中華總會館的章程對於重要議題需要2/3票數的有關規定。
換句話說,舊金山中華總會館應該將中華民國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再度掛回會議廳內。
不過法官魏斯曼(Rebecca A. Wiseman)也在判決書提到,這只是初步判決,兩造若有異議,可以在收到判決書的15天內提出。
中華總會館成立於1854年,由七大會館組成,辦理華僑事務。中華總會館於2013年5月25日在官方網站宣布,中華總會館在5月商董例會中,以不記名方式通過,決定撤除懸掛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改掛美國國旗及中華總會館旗,引發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