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一名抖音直播主和人妻交往,最後不滿被分手,狂嗆人夫「大表哥」挨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桃園人妻小美(化名),透過抖音認識一名直播主阿達(化名),兩人聊出感情後發生婚外情,但事後小美心有不安提出分手,阿達不願結束感情,於是在地方社團發文「有興趣看和平路某公司少奶奶偷情對話嗎?」曝光小美的長相,又到小美丈夫臉書留言喊他「大表哥」遭到提告。桃園地院審理,判男直播主侵害配偶權,要賠7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美和丈夫2011年結婚,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前年11月小美看抖音時,認識了正在直播的阿達,兩人因直播互動而逐漸熟識,最後進一步交往發生性行為,甚至透過Line互傳鹹濕情話「人都給你了」、「我今天幫你吸收了一點病毒;你會很快好的」。
小美和阿達交往了2、3個月忽然清醒,打算結束這段感情,但阿達不滿「被分手」開始瘋狂留人的舉動,先是在地方社團張貼「弱弱的請問大家,會有興趣看和平路某公司少奶奶偷情對話嗎?」還曝光小美的照片,甚至在小美丈夫的文章留言「大表哥不是要告我通姦嗎?小美有跟你說她來我家床上幾次嗎?」嗆聲羞辱,小美丈夫不堪被打擾,於是提告求償80萬元。
桃園地院審理時,阿達都沒到庭陳述,法官認定阿達和小美交往期間至少發生1次性關係,判阿達要賠30萬;另外,阿達還到臉書嗆聲羞辱人夫,再度惡意刺激、侵害被害人,判要再賠40萬,共賠7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