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王美玉、葉大華今(7)日說,前台鹽綠能董事長陳啟昱涉犯重大弊案落跑,院檢雙方遭質疑未實施科技監控、延遲開庭,縱容犯罪,傷害司法正義,檢方與法院有無失職,已申請自動調查。
▲前台鹽綠能董事長陳啟昱涉犯重大弊案落跑,遭到通緝。 (圖/資料照)
王美玉、葉大華透過新聞稿表示,陳啟昱涉犯重大弊案,遭台灣台南地方檢察署在10月23日向台灣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南地院10月24日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裁定予以釋放,後經台南地檢抗告,經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10月28日發回後,台南地院11月1日重新召開羈押訊問庭,陳啟昱未到庭,檢察官11月4日發布通緝。
監委表示,院檢雙方遭質疑未實施科技監控、延遲開庭,縱容犯罪,引發各界抨擊質疑,而院檢更淪為互推責任,傷害司法正義及公平性與信用性,應深切檢討,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委指出,台南地檢對被告涉犯罪嫌重大且有串供、滅證、逃亡之虞,為何未向台南地院聲請實施科技監控、有無縱放等重大違失;台南地院11月1日重開羈押庭有無延遲開庭致被告趁隙逃亡,檢方與法院有無失職及對於科技監控設備使用程序及時機,有無檢討改善等問題,有深入調查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