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高雄市一名62歲男子去年因勞資糾紛,不滿不付工程款的公司負責人夫婦而持槍闖入公司內,朝老闆娘胸口開槍,最後被老闆制伏、報警逮人,老闆娘即時送醫撿回一命。最高法院今(16)日依殺人未遂等罪,判刑9年確定。
判決書指出,徐姓男子因某公司沒有給付工程款,引起勞資糾紛,對負責人夫婦心生憤恨、不滿,於2015年8月31日上午11點多,持槍闖入公司後,先喝令員工們進會議室內躲避,見老闆娘正在結算帳務,持槍射擊,子彈擊中老闆娘右胸,而老闆聽聞槍聲後,隨即衝出辦公室與徐男扭打,過程中,徐男仍緊握槍枝並扣緊扳機,槍口不時朝向老闆,雙方扭打約10幾分鐘後,老闆終於將徐男制伏,並請員工報警、叫救護車,受傷的老闆娘送醫救治後,倖免於死亡。
歷審認為,徐男未經許可持有具殺傷力的槍彈,對公司負責人夫婦開槍,造成老闆娘胸部中彈受傷,置他人生命法益於不顧,侵害社會秩序及人身安危,依殺人未遂及非法持有槍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併科罰金6萬元,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