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竹聯幫東堂大哥李振豪(藍衣者)涉嫌騙88豬仔至柬埔寨。(資料照)
曾在國片「角頭」擔任臨演的竹聯幫東堂份子李振豪,被控與人蛇勾結,先後誘騙88名國人赴柬埔寨當「豬仔」強迫從事電信詐騙。台北地院去年4月依買賣人口、妨害自由等罪,將李振豪判刑18年,11月第二波再判18年。一、二審就第一波部分皆判李振豪18年徒刑,如今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定讞。
檢警調查,李振豪旗下共2個人口販運集團,一個與柬埔寨當地人蛇集團勾結,誘騙台灣人。另一個以同樣是竹聯幫成員的林晉宇為首,自2021年11月起,就從事柬埔寨非法人口販運,之後林的集團加入李男集團。該集團每騙一個台灣人,就可獲得1萬7000至1萬8000不等美金。
李振豪等9人組成買賣人口犯罪組織,以高薪工作等理由,誘騙民眾同意前往柬埔寨工作,但實際卻是以每人數10萬元代價,將民眾賣到柬埔寨。集團會先將被害人集中安置在旅館內,待簽立雇用契約,就把人送到柬埔寨,由當地人蛇集團接手,送進詐騙園區工作,估計85人(88人中有3人未出國)受害,初估不法獲利超過1200萬元。
一審法官審酌李振豪等9人正值青壯,有以正當工作謀生之能力,卻不思以正當工作維生,為獲取高額利益,嚴重危害個人法益及治安,惡性重大。其中李振豪等4人全部否認犯行,還飾詞狡辯,顯然毫無悔意,至於林晉宇等5人雖坦承犯行,但仍有避重就輕,難認有深切反省之意。
▲李振豪(前排藍衣)被判18年徒刑定讞。(圖/資料畫面)
北院分別審理,第一案誘騙88名國人赴柬埔寨部分,就買賣人口、妨害自由等罪,依法對李振豪重判18年徒刑,其餘8名被告則分別被判11年至16年6月不等徒刑。
高等法院二審開庭,撤銷楊家豪、陳均翰、黃鈺真的部分,分別改判9年6月、15年、9年徒刑,其餘人則維持一審判決。案件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