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意筑/苗栗報導
▲苗栗縣前議員黃聲全賄選遭判刑定讞。(圖/翻攝畫面)
2022年選舉期間,苗栗縣前議員黃聲全在選民聚餐時,前往包廂內拜票,過程中豪邁表示「這餐我請,拜託你們支持我」,並前往買單2400元餐費。法院審理期間,黃聲全否認罪行,但一、二審均認定他犯罪明確,依賄選罪判刑3年10月,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12日駁回上訴定讞。
經檢方調查,在選舉期間他曾邀請馮姓女子等8名男女前往某釣蝦場內的包廂用餐,席間黃聲全前往一同飲食、敬酒,且在餐桌上宣稱「這餐我請,拜託你們支持我」,且買單2400元。檢方查證後,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賄選罪提起公訴。
法官審理時,黃聲全全盤否認犯行,且辯稱當時未進包廂,也沒說過要買單。因席間有一名周女支持其他候選人,懷疑是遭她或該名候選人陷害。
不過法官據其他在場證人的供詞均指稱黃聲全有買單餐費,也在席間向大家拜票、請求支持。對此一、二審均判處3年10月徒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今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