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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議員關說違建!「優先拆除→既存建物」3年收389萬租金 檢求刑10年

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桃園市議員張肇良在非議員身份期間關說圖利,桃檢今(13日)提起公訴。(圖/翻攝自張肇良臉書)

▲桃園市議員張肇良在非議員身份期間關說圖利,桃檢今(13日)提起公訴。(圖/翻攝自張肇良臉書)

民進黨籍市議員張肇良涉嫌在非議員身份期間向地主租地,準備搭建鐵皮屋租給超商,但在興建期間遭舉報為違建,但張肇良卻動用關係關說,將「優先拆除」改列為「既存違建」非優先拆除對象,最後超商順利承租營業,張肇良共收了3年租金、獲利達389萬3400 元。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今(13)日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等罪嫌起訴張肇良等5人,並對張肇良具體求刑10年並沒收不法所得。

起訴書指出,2020年張肇良尚未為市議員,被鄭文燦延攬聘為市政顧問,當時張肇良以經營的2間公司名義,向不知情的地主租用龍潭區土地,打算搭建鐵皮屋租予超商,興建過程中為避免遭發現係違建,還指示員工偽造「建築物施工中標示牌」,但仍在2021年初遭到民眾檢舉違建,被建管處、龍潭區公所列為「最優先拆除對象 」。

檢方調查,張肇良得知後,竟偽造地主名義寫下「陳情書」向龍潭區公所陳情,3名公務員違反「建築法」、 「桃園市政府違章建築處理要點」之規定,非法將本案違建改列為「非優先拆除之既存違建」讓工程順利完工,2021 年5月間張肇良將建物出租予超商經營,獲得不法利益389萬3400元(自2021年5月19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止)。 

檢方分析相關金流、資訊,隨即於今年7月17日執行搜索,並向法院聲請羈押張肇良獲 准,另扣得公司帳戶內239萬5431 元,再於9月4日執行第2波搜索,後迅速偵結起訴,依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等罪嫌,分別起訴張肇良、黃世琪(現為龍潭區公所區長)、陳男、周男、呂男共5人,並對張肇良具體求刑有期徒刑10年,其餘被告則依犯罪情節及犯後態度等因素求處適當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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