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潔/台北報導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說明缺席院會表決原因。(圖/記者陳怡潔攝影)
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提案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16條,將「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改為「自113年12月1日施行」。立法院院會今(15)日在藍白人數優勢下,三讀通過該條文,NCC代理主委翁柏宗預計將面臨下台命運。不過,表決時民眾黨立委黃珊珊缺席,重付表決時,國民黨立委葉元之投錯票,兩人也說明狀況。
立法院會針對「NCC組織法」第16條修正案進行表決。今天院會103人出席,表決結果,56人贊成、47人反對。重付表決結果,55人贊成、48人反對。重付表決時,國民黨立委葉元之投錯票。缺席投票者則有因身體不適缺席的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澎湖立委楊耀因班機問題缺席、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率綠委林楚茵、邱議瑩、藍委張嘉郡、柯志恩、白委林憶君出國訪問,藍白以優勢人數通過條文,全案三讀通過。
葉元之事後解釋,民進黨稍稍放水,因此他沒有覺得議事很強(硬),不小心按錯,但他也更正了,真的很不好意思。
黃珊珊也發文指出,今天早上開完記者會,媽媽住院,接到看護電話,她急著趕去醫院,沒能参加投票,也向黨團請假。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對投錯票感到抱歉。(圖/記者楊澍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