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莊姓國文老師寫E-MAIL的內容以成語「羅敷有夫」暗諷同校林姓女老師,發給全校303位教職員,被依誹謗罪判決處拘役50日。(圖/資料照)
台中市一所學校,一名莊姓國文老師與林姓老師有紛爭,寫E-MAIL到學校電子信箱,寄給全校303位教職員,內容提到偷人」、「羅敷有夫、使君為婦」等成語暗諷林姓女老師,林女不滿提告。台中地院審理認為,莊姓國文老師引用的成語讓閱覽者認為林女對婚姻不忠,但此為私生活領域,與公共利益無關,認為莊姓老師有損為人師表的表率,依誹謗罪判她拘役50日,可上訴。
判決指出,今年4月12日,莊姓國文老師寫一封信寄到全校303位教職員使用的電子信箱,內容提到「林老師的道德尺度也是令人瞠目結舌了呵呵,今天是愚人節嗎?」、「林老師都完全不會做『偷人』什麼的事吧?」、「什麼羅敷有夫、使君有婦的公然放閃,嘖嘖!真的很敢」,遭暗指的林姓女老師憤而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法院審理時,莊姓女老師坦承寄出將此封電子郵件到學校教職員使用的電子信箱,但矢口否認有散布文字誹謗的犯行,辯稱是林女先提到她偷電,郵件內容只是在回應「偷」這個字,是為了對比林師指她偷電的荒謬性,還推託「偷人事件」指的是王必勝部長。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莊女的辯護人表示,原先全校教職員電子郵件的內容是在討論地下室的使用規範,林師卻在信件中指責莊女有「偷電」等濫用公共資源情事,莊女是為了自辯才回應該封電子郵件,另外「羅敷有夫」、「使君有婦」只是成語,不是事實的陳述,應與誹謗的構成要件不符。
法官認為,「羅敷有夫」意旨婦女已婚,「使君有婦」用來比喻男子已娶,都是具有典故緣由的成語,而「偷人」的釋義則是婦人與人通姦,信件中提到偷人,再加上兩句成語,已有指責林女對婚姻不忠的行為,不但對林女的社會評價有所妨害,且貶抑其人格、聲譽。
法官表示,莊女所述與林女的婚姻狀態不符,且此為林女的個人私生活領域,與公共利益無關,認為莊女明顯欠缺尊重他人名譽的法治觀念,有損為人師表的表率,犯後仍否認犯行,至今未向林女道歉或達成和解,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50日拘役,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