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陸軍中校退伍的女子發現丈夫在外偷情超過11年,還跟小三生下2女,憤而提告求償。(示意圖/pixabay)
陸軍中校退伍的女子阿芬(化名)與男子阿國(化名)25年前結婚,未料婚後14年丈夫偷吃,還跟小三小花(化名)多次發生性關係,還懷孕、墮胎2次,又產下2名子女;直到去年被元配阿芬發現,憤而對丈夫、小三提告求償100萬元,此案,小花還當庭哀求無力負擔賠償金,法官審酌雙方教育程度、身分及收入,判賠60萬元定讞。
陸軍中校退伍的女子阿芬(化名)與男子阿國(化名)於1999年3月14日結婚,婚後育有2女,都已成年。未料,丈夫阿國2013年起跟小三小花(化名)交往,多次發生性關係,還懷孕、墮胎2次,之後又在2020年8月及今年1月各產下1女。
人妻阿芬在2023年12月21日發現此事,認為丈夫阿國跟小三小花,行為逾越普通朋友間一般社交行為,侵害婚姻關係,還因此罹患身心疾病,便提起民事告訴,請求丈夫阿國跟小三小花,應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小花都坦承,人妻阿芬的指控,但他盼賠償金額可以低一點,還哭訴,每月收入扣除貸款後是負數,還要扶養2個年幼小孩,無力負擔賠償金。
法官認為,小花的行為,已達破壞婚姻制度共同生活的信賴基礎,且明知阿國已婚,還長期維持親密交往的不正常男女關係,甚至發生性關係又育子女;審酌,阿芬碩士畢業,陸軍中校退伍,無業,月退休約4萬;小花大學肄業,在經營便利商店,月收5、6萬;阿國在超商工作,月收3萬7000元,需扶養2名幼女。
此案,地院一審判賠60萬元精神慰撫金;阿芬不服,提起上訴,同樣求償100萬元。不過二審法院認為,逾此範圍請求無理由,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