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黎冠志/台北報導
▲國安局少將謝靜華因酒後強吻一女子,嚴重傷害特勤人員形象遭監察院彈劾,國安局稍早發新聞稿指出,「尊重監察院審查結果」。(圖/資料照)
國安局少將謝靜華,被拍到酒後失態,強吻一名女子,該女後被爆出是曾任中平艦首任艦長的國防部上校尤鐿濂。監察院今(21)日表示,謝靜華的行為侵犯被害人尊嚴,嚴重傷害國安特勤人員形象,情節重大,於12日全數通過監委王麗珍、趙永清、鴻義章提出的彈劾案,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對此,國安局稍早發出新聞稿表示「尊重監察院審查結果」。
先前網上傳出謝靜華酒後與女子熱吻的影片,謝2月初遭爆喝酒後,當街蹲坐,與同行的女子行為相當親暱,謝靜華抓著該女子的脖子強吻,對方則半推半就地接受,謝靜華更扯下女子的口罩,嘴對嘴接吻。後遭國安局列為優先汰除人員,謝靜華也因此遭停職。監察院指出,該影片遭民眾上傳,2月5日經新聞媒體披露後,引發負面評論,嚴重損及特勤人員與政府形象,核有重大違失。
監察院續指,國安局於2月2日知情後,立即通知謝靜華說明案情,謝在調查期間,表示該女在台北某公司上班,並提出該女以非真實姓名所出具之聲明書,媒體及立委於2月間詢問本案事況及該女是否為公務員,國安局再次詢問,謝靜華仍堅稱該女的假名,且在民間科技公司任職,非公務員,導致國安局以錯誤資訊對外說明,引發誤解,後續引發媒體報導及網路負面評論,並致侵犯女方人格尊嚴,洵屬重大違失。監察院表示,謝靜華上述行為,斲傷影響國安特勤人員之聲譽及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之規定,情節重大,爰依憲法第97條第2項及監察法第6條之規定提案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
對此,國安局稍早回應指出,該案是他們主動依法請監察院進行審查,「尊重監察院審查結果,並配合後續懲戒法院之審理。」另外,國安局也將「持續加強同仁法紀宣教,若有違失行為,本勿枉勿縱原則,依法處理,以維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