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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心媽回家充手機?5歲女兒丟公園1個多小時…員警上演尋母記

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台中一位媽媽疑似回家充手機,把5歲女兒獨自留在公園1個多小時,驚動員警到場。(圖/翻攝畫面)

▲台中一位媽媽疑似回家充手機,把5歲女兒獨自留在公園1個多小時,驚動員警到場。(圖/翻攝畫面)

日前一名5歲女童,獨自在台中北區中正公園內待了1個多小時,由於女童沒有家長陪同,民眾擔心有安全疑慮,連忙報警求助。警方到場後,女童說媽媽回家充手機,員警在女童隨身攜帶的水壺上發現姓名,輾轉聯繫上女童母親來接人,警方也提醒將年幼孩童獨自留在公園,恐已違反兒少法。

5歲女童在公園內苦等1個多小時,等不到媽媽來接人,熱心民眾幫忙報警。(圖/翻攝畫面)

▲5歲女童在公園內苦等1個多小時,等不到媽媽來接人,熱心民眾幫忙報警。(圖/翻攝畫面)

11月27日下午,台中永興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稱一名5歲女童獨自公園內停留1個多小時,身邊沒有家長陪同,疑似走失,請求協助。員警到場後,女童表示,媽媽說要回家充手機,叫她在公園等,但等了1個多小時,媽媽卻遲遲沒有回來。

員警在女童隨身攜帶的水壺上發現姓名貼,輾轉聯繫上女童母親來接人。(圖/翻攝畫面)

▲員警在女童隨身攜帶的水壺上發現姓名貼,輾轉聯繫上女童母親來接人。(圖/翻攝畫面)

雖然女童能說出自己的名字,但不知道是哪個字,也不記得家中電話,最後員警急中生智,在女童隨身攜帶的水壺上發現姓名貼,查核年籍資料後,順利聯絡女童母親來接人。

女童母親到場後表示,自己只是回家拿東西,對於讓孩子在公園等了1個多小時,非常自責。警方提醒,將女童獨自留在公園,恐已觸法;根據《兒少法》規定,未滿6歲及需要特別看護的兒童,不得單獨留置或交由不適當人員照顧,違者可處3000至1萬5000元罰鍰,並強制接受4至50小時的親職教育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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