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聽新聞
0:00 0:00

趁女同事喝醉倒地!噁男北市路邊「竟脫褲直接來」2同事車上急報警

記者鍾昀軒/台北報導

一名陳姓男子趁著女同事喝醉倒地,在台北市大安區路邊直接脫下褲子性侵。(圖/資料照)

▲一名陳姓男子趁著女同事喝醉倒地,在台北市大安區路邊直接脫下褲子性侵。(圖/資料照)

一名陳姓男子去(2023年)11月26日至台北市大安區一間餐酒館餐敘,竟一時起了色心將狼爪伸向女同事。陳男發現女同事在餐敘結束喝醉倒地後,以照顧女同事為由先支開另外2名同事。而後無顧他人眼光直接在路邊脫下褲子,親吻並性侵女同事得逞。台北地院審結,依乘機性交罪,判陳男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判決書指出,陳男和A女為同事關係,兩人去(2023年)11月26日一同前往位於台北市大安區的餐酒館進行餐敘。於凌晨3時5分許一行人準備離開時,陳男眼見A女因酒醉意識不清倒臥地上,竟以留下來照顧A女為由,要求另外2名同事先上計程車,並直接在路邊脫下褲子,趴在A女身上親吻A女,而後乘機性交得逞。而離開的2名同事擔心A女遭到性侵,報警處理後當場查獲。

台北地院認為,陳男酒後不知自我警惕,竟利用A女酒醉後精神狀態陷入與精神障礙相類之情形,僅為滿足個人私慾,不知尊重A女之身體自主權與性自主意願和A女性交,造成A女難以抹滅之心理陰影,實屬不該。考量陳男於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並積極和A女達成和解。最終依乘機性交罪,判陳男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
大數據推薦
【#直播中LIVE】最新現場/霸凌再增1案!衛福部累計7案調查結果公布
頻道推薦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