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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益遭侵害?台大醫院「傳霸凌」拒工會與會遭開罰 院方回應了

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台大醫院也傳出職場霸凌。工會代表表示遭院方拒絕參與調查會議。(圖/資料照片)

▲台大醫院也傳出職場霸凌。工會代表表示遭院方拒絕參與調查會議。(圖/資料照片)

近期公部門霸凌案頻傳,衛福部立案調查者共有7位主管,沒想到醫界也存在職場霸凌。台大醫院企業工會今(12)日表示,曾有2名會員遭遇職場霸凌,去年下半年委任工會擔任代理人,向院方提出申訴,但工會代表卻遭院方拒絕參與調查會議,無法對當事人提供支持協助,經勞動部裁決台大醫院已構成不當勞動行為,院方恐面臨50萬元罰鍰。

對此,台大醫院醫務秘書暨發言人陳彥元今日表示,有關職場霸凌案件,院方針對每個案例均謹慎處理,成立委員會個別討論,並依照委員會專家建議,提出從口頭警告到解職不等的行政懲處。不過,許多案件均仍在調查、處理階段,尚未有明確結果。

台大醫院企業工會今日聲明:2名會員因遭受職場霸凌情事,於2023年下旬循台大醫院內部管道提出申訴,同時明確委任工會為代理人,授權工會派員參與其職場霸凌案調查會議以提供支持協助,然兩度皆遭台大醫院逕自阻擋拒絕,國立龍頭醫院帶頭踐踏基層權益之舉措,令人遺憾。

對此,工會於2024年2月向勞動部提起裁決申請(113年勞裁字第04號案),本案歷經288天漫長審理過程,勞動部於近日作成最終裁決決定,認定台大醫院此舉已構成不當勞動行為,有不當妨礙限制本會工會活動屬支配介入之違法情事,依據工會法第45條規定,台大醫院將面臨最高50萬元罰鍰,其事業單位名稱、代表人姓名及違法事由亦將公告周知。

台大醫院企業工會秘書長邱宇弘表示,有關本案中台大醫院阻擋本會代表,以代理人身分參與本會會員職場霸凌案調查程序,最終由勞動部認定構成為不當勞動行為一事,係我國首件以此樣態作成決定之裁決案件,縱然具有指標意義,然而,台大醫院作為我國頂尖醫療院所,不僅帶頭違法亂紀、妨礙限制工會活動,其內部職場霸凌機制更早已失能腐壞。

包含申訴當事人之權利行使、委員之組成、資訊之揭露、事件之檢討等,所有環節均由院長及高階主管全盤壟斷逕自定奪,無異延續既有勞資高度不對等之職場權力結構,毫無任何公平性與獨立性可言。國立指標性醫學中心尚且如此,遑論中小型醫院乃至民營醫療院所,再顯我國應對職場霸凌之險阻與艱鉅。

#公務員之死!職場霸凌案延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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