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圖/攝影者GreggMP, flickr CC License)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20歲的李姓男大生於去年11月帶著校內社團學妹回家過夜,兩人發生性關係,學妹事後卻控告遭李男性侵,對此,桃園地檢署調查後發現,女大生和李男屬兩情相悅,疑因李男對她說「感覺妳做過很多次」,女大生聽聞後相當受傷才提告。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李男表示,當晚他確實與學妹在一起,但雙方發生性關係是你情我願,絕無強迫之情事。女大生表示,當晚李男偷偷帶她回家後還替她洗頭、吹頭髮,隔天早上等到學長家人都出門了才離開,且事後還到藥房買避孕藥。
女大生表示,李男曾對她說「妳很愛玩」、「感覺做過很多次」,應該可以接受「上床」這類的事情,不過,這些話讓她感到相當受傷,也持續感到不舒服,經室友勸說後才會驗傷提告,桃園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女大生未遭逼迫,昨(21)日偵結將李男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