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高雄楊姓男大生瘋狂追求女同學,還傳「冥婚片」向對方示愛。(示意圖/翻攝畫面)
高雄某國立科技大學24歲楊姓男大生,只因女同學小美(化名)曾表示「願意當傾聽者」,瞬間暈船,展開瘋狂追求,不斷傳訊提及「求婚、登記、搬去妳家住」等內容,甚至傳疑似「冥婚儀式」影片,還稱夢到離奇婚姻生活;小美被騷擾超過1年,報警提告,法官將楊男依跟蹤騷擾罪,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他上訴二審,又遭法院駁回定讞。
判決指出,24歲楊姓男大生,為追求女同學小美(化名)2022年3月29日起,不斷透過LINE、臉書、電子郵件等方式,不斷傳送騷擾訊息,內容提及,「對不起,我或許是那種願意服務大眾的人,可是我喜歡上了妳」、「我也需要有人聊天」、「都跟妳求婚啦」、「巴不得現在就去登記」、「可不可以搬去妳家住」。
楊男甚至傳冥婚儀式影片給小美,還說1陰間有人把車鑰匙給他,之後開到一個陰森的巷子,最後總算看到光明;2夢到某人懷孕;3夢到某人用奶製品在餵奶4夢到自己在帶小孩,老婆都不顧;夢到自己被小孩指責,一點尊嚴都没有,老婆只會回頭看你一眼;6夢到跪算盤;7夢到老婆在看書,我在認錯。
由於騷擾長期且不間斷,時間甚至超過1年,讓小美報警提告,楊男遭依法起訴,地院刑事簡易判決,將他依跟蹤騷擾罪,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楊男不服,提起上訴,認為當時有身心狀況,且小美曾表示願意當傾聽者,才會發洩心裡壓力,盼法院考量動機、案發後沒再聯絡女方,且積極改善自身問題,請求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
此外,法官認為,楊男2022年3月間到2023年5月間,長達逾1年騷擾小花,影響他人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又未獲對方原諒,量刑未逾越法定範圍。
二審合議庭法官認為,原審判決量刑並無不當,認上訴請求無理由,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