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22)日初審通過民進黨立委葉宜津等人提案,將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汽車開關車門肇事罰則,未來汽車駕駛或乘客未依規定開關車門而肇事者,將處駕駛人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開車門肇事案件數量居高不下。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的統計資料,民國101年到104年因開關車門肇事死亡者,年年超過3000件,數量居高不下,加上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僅規定,汽車臨停或停車開、關車門時,應注意行人、其他車輛,但卻無相應罰則。
因此交通委員會今日達成共識,初審通過增訂汽車開關車門肇事罰則,汽車駕駛或乘客未依規定開關車門而肇事者,將處駕駛人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若計程車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違反規定,則處罰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