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一名71歲老翁3年前從越南搭機返台,被查獲私帶463顆壯陽藥,雖然老翁辯稱,是要改善攝護腺疾病引發的夜間頻尿問題,但法院發現,這批藥物標榜「快速增大、增長、克早洩」,數量多到足夠老翁吃2年半,最高法院23日依《藥事法》輸入禁藥罪,判刑4月,須入獄,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余男於民國102年9月28日在越南購買中華牛鞭、藏八寶等463顆壯陽藥,放入行李托運搭機返台,在桃園機場一航廈被海關人員當場查獲。
法院審理時,余男矢口否認有輸入禁藥的行為,辯稱因攝護腺不好,夜間經常頻尿,才會從越南購買價格便宜又好買的藥來使用,但法院查出,這些藥品標榜能治療陽痿、早洩,跟治療攝護腺引發頻尿問題無關,他又辯稱22年前即經常往來越南、台灣,在台有老婆外,越南也有老婆及小孩,也都持續有性行為,體力上有些無法負荷才會服藥。調查發現,余男曾為攝護腺毛病在台就醫服藥,改善夜間頻尿,何須從越南帶回藥物,歷審考量余男始終否認犯行,且輸入禁藥罪的本刑是10年以下徒刑,依法不能易科罰金,判處有期徒刑4月,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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