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過2任女友!恐怖情人吳敏誠有悔意 逃死刑定讞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恐怖情人「吳敏誠」不滿在安親班任職的前女友要分手,7年前當街槍殺她,結果被查出早在23年前也曾持刀殺死婚外情對象,二審到更二審皆被判處死刑,但更三審認定吳男有教化可能,且犯後有悔意,依殺人罪再度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24)日將上訴駁回。

50歲、目前在押的恐怖情人吳敏誠,不滿在安親班工作的女朋友提分手,2009年底帶著鋼筆手槍前往台北市內湖區的安親班,當街朝女友後腦開槍,案發後一度逃亡。檢警發現,吳敏誠早在1993年間也曾拿刀刺死外遇對象,事後吳敏誠自首並與被害家屬和解,獲輕判8年,入獄後聲請假釋,只關2年9月就出獄。出獄後,吳敏誠再將新交的女友殺害,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二審到更二審都被判死,卻屢遭三審撤銷發回更審。

▲吳敏誠當時遭逮捕畫面。(圖/翻攝自YouTube)

最高法院在第三度發回理由中,以沒有查明吳敏誠「有無教化可能」,將更二審的死刑判決撤銷。

更三審調查後,認為吳敏誠在更三審期間已賠償死去女友的兒子220萬元,死者家屬也不再堅持判死,加上台大心理系教授鑑定認為,吳敏誠具高度矯治可能性,再犯機率不高,且吳敏誠犯後深感懊悔,主動投案坦承犯行,並再三向被害人家屬道歉,積極和解,改判無期徒刑,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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