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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穿越馬路綠燈剩2秒被開罰? 土城警:號誌紅燈過馬路開罰無疑義

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警方公布行人在紅燈時橫越馬路的影片打臉網友。(圖/警方提供)

▲警方公布行人在紅燈時橫越馬路的影片打臉網友。(圖/警方提供)

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貼出影片,只見畫面中1名女子行經新北市土城區延平街、延和路口時,小跑步穿越馬路,沒想到一到對面便被巡邏員警攔下,當場開罰單。PO文者表示,小綠人剩2秒不能跑嗎?有這種規定,我怎麼不知道?新北市土城警分局稍早前公布影片,並表示該民眾在「號誌紅燈後,穿越行人穿越道,執勤警趨前攔查,並依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1項1款製單舉發,為確保道路人車通行安全與秩序,並無疑義」,直接打臉PO文者。

網友在臉書分享的影片表示綠燈剩2秒過馬路。(圖/翻攝臉書《爆料公社》)

▲▼網友在臉書分享的影片表示綠燈剩2秒過馬路。(圖/翻攝臉書《爆料公社》)

網友在臉書分享的影片表示綠燈剩2秒過馬路。(圖/翻攝臉書《爆料公社》)

新北市1名女子22日上午在土城區延平街、延和路口過馬路,稱「眼見行人綠燈只剩2秒」,趕緊從人行道小跑步穿越,不料當場被巡邏員警攔下開單。事後,親友將行車紀錄器PO上網,不解地問「小綠人剩2秒不能跑嗎?」。貼文曝光後立刻引發網友熱議,紛紛留言「終於罰行人了」、「紅燈還跑,被開單活該」、「根據交通規則,綠燈閃爍跟紅燈表示『不准通行』」、「這跟搶紅燈有什麼不一樣?汽機車黃燈就不能過,一樣意思」。

此外,也有網友貼出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內容明確規定「『行走行人』之綠色燈號閃光顯示時,表示警告行人,剩餘之綠燈時間不多,如已進入道路者,應快速通過,或停止止於道路中之交通島上,如尚未進入道路者,禁止跨入。」對此,原PO則解釋,女子並非執意闖紅燈,而是不知規定,「相信很多人也不知道這一條法規」。

土城警分局為此表示,轄內金城所警員在2024年12月22日10時52分許,巡經土城區延和、延平街口時,見1行人於「號誌紅燈後」,穿越行人穿越道,遂上前攔查,並依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1項1款製單舉發,為確保道路人車通行安全與秩序,並無疑義。

土城警分局呼籲,民眾穿越馬路時應走行人穿越道,並遵守行人號誌指示,良好交通環境要仰賴大家共同維持,希冀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讓所有用路人「合法用路、平安回家」。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土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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