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俊宏、張昱傑/花蓮報導
乘客搭霸王車這下挨告了。花蓮一名計程車司機載2名客人從花蓮載到桃園,雙方談妥車資9千元,沒想到抵達目的地之後,乘客說要先去找人,但就再也沒回來過,氣到司機去警局報案。事後2名乘客改口,說是先下車的以為後下車的會付錢,誤會一場,願意付車資,但能不能分期付款,運將當然不接受。第一次搭車就落跑,沒有誠信,不只要全額付清還要加收賠償金,不然絕不和解。
▲小黃司機到派出所報案。
小黃司機跟著員警走進派出所要報案,邊講電話邊跟員警說載到了霸王客,搭車不付錢。
▲「霸王客」搭小黃沒付錢。
就是他搭霸王車,下車之後頭也不回離開。搭車的乘客有2人,工業區附近下車,車資9千沒有付,抵達目的地就落跑,運將夫妻超級傻眼。
聲源運將妻子:「只是沒有想到說居然會有這麼過份,不付車錢。有跟我們談說要分期付款,我們沒有辦法接受,因為他第一次坐車就落跑。」
20日下午5點多,運將載客人從花蓮瑞穗出發,抵達桃園觀音已經是隔天清晨5點,大約290公里,沒想到乘客沒付車資。事後運將妻子將事情PO上網,霸王乘客才解釋先下車的以為後下車的會付錢,誤會一場。
草漯派出所所長羅靖淵:「這兩名男子藉故要去找人,然後趁機逃逸。」
沒付錢的乘客願意付9千元車資和解,但運將已經報案,還得再去桃園警局一趟,要再多收精神賠償金。搭車先享受後付款,這下要加價,和解不成將吃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