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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子是抗告理由!陳東豪爆:橘子有幫拿朱國榮給的100萬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高院日前裁定柯文哲7000萬交保,今日北檢再度提起了抗告,抗告原因中提到了「橘子」許芷瑜絕對不是柯文哲口中所說的「只是愛玩的小朋友」,而是負責處理私密行程及保管財務、收受金錢的重要角色。對此,資深媒體人陳東豪就在三立談話節目《新台灣加油》中指出了,詐騙集團中負責拿錢的就是車手,而橘子就是所謂的車手,更提及朱國榮當初給民眾黨的100萬就是橘子去拿的。

陳東豪指出,朱國榮給的100萬就是去拿的

▲陳東豪指出,朱國榮給的100萬就是去拿的。

陳東豪在節目中提到,朱國榮的100萬就是橘子去拿的,也質疑這100萬到底有沒有進到民眾黨中央的黨庫,並稱這是在2019年以民眾黨要成立的名義募到的,也透露「那一桌很多人,這些東西搞不好在另案裡面」,並稱如果沒有進到民眾黨中央黨部黨庫,那就進了私庫。

律師黃帝穎也在節目中指出,橘子是另案的被告,所以從起訴書新聞稿最後就可以看到是說橘子目前被通緝,回來另案偵辦,所以她身分是被告是沒有問題的;但之後橘子如何回國?通緝犯都是會註銷護照避免她逃亡第三國去,她要回國可以辦單次的進出許可,雖然台灣和日本沒有簽司法互助協議,但是日本跟台灣有默契,如果要回台灣的話,日本就會通知,回來就是被逮捕。

針對黃國昌說的「傳聞證據」,黃帝穎說黃國昌搞錯程序,傳聞證據要排除是在「審判程序」中要排除,但這個案子在開羈押庭,羈押庭並不是審判程序,現在羈押庭要證明的是橘子的男友或者是前男友所證述的這個內容,證明橘子對於案情是有重要性的,而不是在證明柯文哲家有多少錢,所以她不適用「傳聞證據排除法則」。黃帝穎就批,黃國昌明明是懂法律的人,故意用這種方式去誤導公眾、做政治操作,「這非常荒謬」。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柯文哲又遭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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