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聽新聞
0:00 0:00

黃智賢:立法院要救高虹安跟柯文哲,乾脆把貪污治罪條例廢掉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高院表示,被告高虹安立委任內涉詐領助理費案,關鍵法律條文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規定有違明確性原則,而有牴觸憲法疑慮,今(2)天裁定案件停審,並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名嘴黃智賢說,立法院要救高虹安跟柯文哲,就乾脆直接把貪污治罪條例整部法律廢掉。台灣直接貪污合法化,這樣比較快。

高虹安立委任內涉詐領助理費案。(圖/翻攝自高虹安臉書)

▲高虹安立委任內涉詐領助理費案。(圖/翻攝自高虹安臉書)

黃智賢傍晚撰文《高院要救高虹安》寫道,高院要救高虹安,居然想出要求憲法法庭,把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做違憲宣告的餿主意。

黃智賢說明,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的規定是:立法委員每人得置公費助理8人至14人,由委員聘用。立法院應每年編列每一立法委員一定數額之助理費及其辦公事務預算。公費助理與委員同進退;其依勞動基準法所規定之相關費用,均由立法院編列預算支應之。她表示,這裡,法律清楚得很。違憲在哪裡?

黃智賢表示,助理薪資是國家給,所以直接匯入助理帳戶,不是給立委用的。給立委用的辦公事務費,是另外編預算。不知道高等法院法官,是否有閱讀障礙?還是,高虹安背後的政商勢力太強?

黃智賢進一步表示,高虹安利用公費助理,向立法院申報公費薪資。然後,強制助理把部分的公費,交給高虹安使用。這不是貪污,什麼才是貪污?

當然,高等法院院如果認為高虹安沒有貪污。那,就改判高虹安無罪就好啦!可是,雖然高院法官,暗暗支持高虹安拿助理的錢。可是因為法律規定太明確,證據實在太確鑿,無法,也沒膽子枉法裁判,判高虹安無罪。但,不肯依法判決她有罪。所以,才有這顆餿主意。

所以,高院這幾個法官就想出了,把法律推翻的辦法。黃智賢說,這就像,11年前柯文哲的國科會貪污案,辦到一半。因為立法院突然把假發票貪污除罪化,檢察官就辦不下去了一樣。

黃智賢還表示,憲法法庭認為,立法院立法程序混亂違法,他們管不著。高等法院現在則認為,立委怎麼汙錢,他們管不著。立委簡直成了立法皇帝、民王。

「其實,我建議,乾脆點。立法院要救高虹安跟柯文哲,就乾脆直接把貪污治罪條例整部法律廢掉。台灣直接貪污合法化,這樣比較快」。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柯文哲又遭收押禁見
推薦專題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頻道推薦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