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潔/台北報導
▲行政院對憲訴法提覆議,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認為是轉場過水。(圖/記者陳怡潔攝影)
立法院會去年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法,行政院會今(2日)通過覆議案,預計呈請總統賴清德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行政院長卓榮泰認為,相關修法是以立法凌駕司法、癱瘓憲法法庭運作,窒礙難行。對此,提案《憲訴法》修法的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表示,《憲訴法》不會有「癱瘓憲法法庭」的問題;藍委李彥秀也認為,民進黨明明知道會再次被立院多數否決,仍執意要對「憲訴法」提出覆議,以及後續立院黨團提出釋憲,其實就是轉場過水,演給深綠支持者看。
行政院提出三大覆議理由,包括:1、修法妨礙憲法法庭運作,門檻過高且缺乏彈性,恐癱瘓憲法法庭。2、破壞憲政秩序,高度壓縮司法運作空間,違反權力分立。3、影響權利救濟,無法有效解決憲政爭議,喪失權利救濟功能。
翁曉玲表示,儘管提出覆議是行政院的權力,她認為《憲訴法》、《財劃法》、《選罷法》三法都是為了改革、改善國家制度而設置的法規,並沒有窒礙難行之處,更沒有損害到國民在憲法等方面的權利。《憲訴法》並不會有「癱瘓憲法法庭」的問題,因為按照修正後的《憲訴法》,總統只要在2個月內補提名大法官,當立法院收到大法官名單後,也會盡快排案審查,而農曆新年將屆,大法官也不可能在農曆春節期間上班,說癱瘓,實在言過其實。
李彥秀則說,行政院此舉在法律上不僅是「漠視份際」,在政治上更是「轉場過水」,民進黨最後的目標,還是賴清德所言,要用「公民複決」更大的民主拚個輸贏,當然,民進黨也必須為持續的政治動員以及朝野對立負起完全的政治責任。
李彥秀指出,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問題是,「憲訴法」的修正,主要涉及憲法法庭釋憲的「門檻」,行政權有何「難行」之處,行政院越俎代庖提出覆議,後續更有民進黨立院黨團要提出釋憲,根本就是違反憲政運作邏輯,根本就是「狗拿耗子多管閒事」。
▲立委翁曉玲認為《憲訴法》不會有「癱瘓憲法法庭」的問題。(圖/記者詹宜庭攝影)